中国35城生活质量报告出炉 主观满意度冰城第9

07.07.2015  16:00

  中国经济实验研究院城市生活质量研究中心继2011-2014年,2015年继续对35个城市生活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通过测算得出年城市生活质量的主观满意度指数和客观社会经济数据指数。

  主观满意度指数是通过对35个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主观感受进行随机电话调查得到的,本次调查仍然采用随机尾号调查方法,保证样本空间分布的合理性和随机性,产生有效随机样本22939个。整体主观满意度指数的标准误差从2014年的0.150缩小到2015年的0.139,使本次调查的可靠性进一步增强。根据电话调查所获得数据,通过统计分析得出描述城市生活质量的5个主观满意度分指数,即生活水平、生活成本、人力资本、社会保障、生活感受,分别反映了城市生活质量的某一特定方面。其中,生活水平分指数又细分为收入现状和收入预期指数;社会保障指数细分为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安全状况(社会治安)指数;生活感受指数细分为生活节奏和生活便利指数。在房价预期调查和居民最关注因素调查的基础上,今年新增了互联网对生活质量影响的调查,这对于深入了解互联网的发展对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生活质量的客观指数即社会经济数据指数,是根据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35个城市的社会经济数据计算出来的,从而保证了该指数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同时,我们在设计上保持了与主观指数的一致性,客观指数也包括5个分指数,即生活水平指数、生活成本指数、人力资本指数、社会保障指数、生活感受指数,5个客观社会经济数据分指数涵盖了20个社会经济数据指标,基本上反映了我国现阶段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各个方面。

  调查显示,2015年,全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平均值为55.38,比2014年提高了3.81,处于满意区间。今年35个城市的主观满意度指数全部超过了满意和不满意的临界点50分。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的5个分指数平均值分别为:生活水平(60.07)、生活成本(38.94)、人力资本(61.73)、社会保障(60.47)、生活感受(55.66),与2014年相比,五个细分指数均有提高。其中,生活成本满意度和生活水平满意度指数提高幅度较大,是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满意度指数提高的重要因素。但是,生活成本满意度分指数虽然比去年提高了22.4%,但仍处于不满意区间。此外,在生活感受分指数中的细分指数生活节奏方面,35个城市的平均值只有43.12,处于不满意区间。

  整体上看,东部城市主观满意度总指数高于中西部城市。排名前10位的城市是:杭州(1)、厦门(2)、宁波(3)、海口(4)、昆明(5)、合肥(6)、南京(7)、长春(8)、哈尔滨(9)、上海(10)。排名后10位的城市是:西安(26)、呼和浩特(27)、北京(28)、乌鲁木齐(29)、天津(30)、深圳(31)、银川(32)、贵阳(33)、太原(34)、兰州(35)。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