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用人单位不诚信将纳入“黑名单”
01.12.2014 14:06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据新华网郑州11月30日专电(记者李鹏)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该市将启动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凡出现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不安排职工休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今后都将被纳入企业用工的“黑名单”。
按照规定,该市行政区域内除省直管辖以外所有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有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地驻郑单位和在本辖区内有临时用工行为的单位等,都必须接受每年一次的诚信等级评价。
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据十类信息指标对适用规定的用人单位予以诚信等级评价。这十类指标包括用人单位是否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是否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否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足额缴费;是否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每年评审结束,劳动监察部门将综合评价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达标情况,将用人单位分为A级诚信示范用人单位、B级诚信用人单位、C级诚信警示用人单位以及D级失信用人单位等四个等级。
其中,被列入C级、D级的用人单位,将由人社部门向发展改革、建设、工商、监察、银行、房管、税务、国土等相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这些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将受到包括经济处罚、用人和招投标限制等在内的多部门联合惩戒。(完)(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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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4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