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州用工单位已可全年申请引进外国劳

13.06.2014  22:35

据俄《阿穆尔真理报》2014年3月20日报道:今年头3个月阿州没有一个用工单位能够上报外国劳务用工申请,原因是过去执行的相关规定已在去年底失效,而新规定直至3月中旬还未出台。近日,俄联邦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网站终于公布了相关文件。从下月开始,阿州政府将重新接收州内企业的外国劳务用工申请。根据新规定,用工者可以在全年的任何时候申请引进外国劳务,而州政府应在一个月内对每份申请作出答复。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用工单位都能获得所申请的用工数量。新规定在向用工者倾斜的同时,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以前联邦法规定了四个拒绝申请的依据:一是有未消除的劳动移民法违反行为,二是拖欠工资超过三个月,三是不能保障居住条件,四是可以利用当地劳动力资源满足用工需求。现在,跨部门委员会在审查用工申请时,应考虑到履行税法、移民法、社会和医疗保险领域法律的情况。此外,若企业处于破产阶段,也会成为被拒绝的理由。还有一条新规定:现在外国劳工的最低工资不应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阿州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目前略高于9000卢布/月)。过去从未有过这样的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