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援助项目需求的通知

06.01.2016  10:40

黑人社函〔2016〕3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申报西部和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援助项目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31号)文件精神,组织申报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援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一)围绕我省经济科技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重大基础设施等发展需求,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援助活动,加快我省经济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二)围绕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在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援助活动,提升我省民生事业发展水平。

(三)围绕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以完善理论知识结构、掌握前沿先进技术、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主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带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二、项目形式

各市(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自主确定项目选题,可包括高级研修、交流研讨、高层次人才服务团、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

(一)高级研修。针对我省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短缺问题,举办高级研修项目,培养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交流研讨活动。举办我省经济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人才资源开发、产学研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交流研讨活动,为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资源开发建言献策。

(三)高层次人才服务团。各市(地)依托本地区产业、资源、地域特色等优势,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服务需求,组织两院院士、国家特聘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活动。

(四)对口支援。根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人才合作的需要,组织各类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等活动。

三、申报指标和程序

(一)各主管单位可分别报送1-2个项目。请根据上述项目主题和形式,认真谋划本地区本单位高层次人才援助项目需求,从中遴选出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并按要求填写《高层次人才援助项目需求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我厅。

(二)综合考虑各地、各单位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择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紧密围绕本地区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突出特色,注重针对性、时效性。

(二)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做好项目申报具体实施工作,于2016年1月22前将申报项目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亚民

联系电话:0451-87130139(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邮        编:150036

附件: 高层次人才援助项目需求申报表.doc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