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第一批哈尔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聚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两大任务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17年度将继续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给予立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在哈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必须新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否则不予资助。
2.属于哈尔滨市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3.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拥有一定规模、相对稳定的研究开发队伍。其中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0人,固定人员比例不低于70%,中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50%。
4.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拥有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
5.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完善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和服务任务的能力。
6.依托的单位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依托的企业必须是市内同行业、领域的技术骨干企业,2015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盈利。
7.依托的企业已参加规上企业统计,有R&D统计数据,且比例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同时要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期间企业R&D投入强度不能降低。
8.重点支持企业与大学、大所等研究单位联合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9. 获批准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验收时要求必须已为行业或产业提供开放服务,并有技术服务收入。
10. 已认定为国家、省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方式
2017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涉密内容禁止在网上申报,通过纸件申报的方式,分别按技术领域报送相关业务处室。
1.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已注册开通的企业,用原申报人帐号登陆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bxt.hrbsti.com:8033/”进入“企业技术中心系统”进行申报,填报完成后提交,用单位帐号登陆审核。
2.新用户必须网上注册。首先进行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开通后进行申报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用申报人帐号登陆填报,单位帐号登陆审核。
3.申报人请随时查看项目各级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修改完善。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1.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246083492
2.业务咨询:
2. 业务咨询电话:
高新处:82302157 82363436 82363593 82363760
农社处:82363700
规划发展处:82363466 82363007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51号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