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电信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0.01.2015  02:06
        通过对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中报道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增值业务扣费问题和新华社发表的《新华社记者中国联通奇遇:8个“大坑”骗你隐私再黑钱》的新闻报道两个事件的调查,反映出我省电信市场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省通信行业开展以市场秩序、电信服务、增值业务定制等领域为重点的电信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规范我省电信市场秩序,严厉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自律,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电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内容
        (一)(正确宣传,及时提醒)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
        (二)(公示资费)电信企业应建立资费方案、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方式公布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
        (三)(用户选择)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企业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
        (四)(业务订制)检查增值业务订购记录、订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无二次确认、未经用户同意订制业务、捆绑销售、搭售业务情况。
        (五)(霸王条款)检查企业与用户签订协议是否规范,内容中是否有侵害用户权益条款。
        (六)(投诉处理)检查企业对用户投诉处理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标准处理、处理不及时等情况。
        (七)(规范代理商经营行)检查代理商经营行为是否与企业自有营业厅执行统一标准,是否存在自行改变服务内容和资费标准、影响或干扰正常的电信市场经营秩序、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等情况。
        (八)(服务监督)检查企业内部考核相关文件和资料,重点是服务监督部门对企业内部的考核情况。
        三、检查方式
        这次检查主要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先认真深入地开展自查,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查找分析症结,提出整改的有效办法。在自查基础上,省通信管理局将派出检查组赴四家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各市(地)分公司进行实地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四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级公司、各市(地)分公司要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排查出各企业目前在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发现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且要制定长效的整改措施和制度,并于3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以正式文件方式报省通信管理局。
        (二)实地检查。时间:4月1日至5月30日,省通信管理局将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实地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等形式查找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将严肃处理。
        (三)总结通报。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对企业自查的情况及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召开总结大会,对电信市场大检查情况全省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和查处电信市场的违规行为是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二)认真检查,纠正企业违规行为。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深入检查,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我局将对严重影响用户合法权益且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强化责任,落实问题追究制度。各单位要认真部署落实此次大检查行动,要理清责任,落实到人,对此次检查中检查不细、查处不力、隐瞒不报甚至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要追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各单位要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于用户在投诉和申诉中反映的问题要从中举一反三,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尽早消除社会影响,树立电信行业良好形象。

(编辑:hlj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