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答辩评审的通知

28.04.2015  15:45

 



牡丹江市商务局、大庆市商务局、绥芬河市电商办:


经对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商务部电子商务司确定我省上报的牡丹江经济开发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等3家申报对象进入答辩评审阶段,请按照答辩评审工作要求(详见附件),组织本部门上报的申报对象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附件: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关于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答评审的通知


        


联 系 人:商务厅电子商务处杨雷


联系电话:0451-82623112



                                 2015年4月3日


    




来源:( 黑龙江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