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哈市837个电子眼点位公布 如何避免被抓拍?
驾驶人在行经交通民警执勤的岗口时,大都会选择守法驾驶,避免因交通违法被处罚,但在行经无警路段或路口时却心存侥幸随意违章。交警部门此前虽已多次公布各电子眼违法抓拍固定点位,但上述点位仍有不少车辆因违法被摄录。对此,交警部门再次发布市区所有固定及移动电子监控点位。并对驾驶人如何养成良好驾车习惯,避免因违法被电子眼抓拍做出相关提示。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路面上对机动车的执罚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执勤民警通过定点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违法处罚,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这种处罚方式一般对当事人及其他驾驶人能够起到最大限度的警示教育及震慑作用,但由于管控区域较大、警力在各非重点路段的巡控时常会出现间隙、盲点,导致无警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管控和遏制。二是电子眼、测速等固定设备对路口周边各类交通违法及超速的抓拍处罚。这种处罚方式确保了对无警时或警察无法及时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但由于大部分摄像头的位置设于路口,无法对路段纵深越压双实线等交通违法进行有效查处。三是移动违法摄录车的顶点或流动摄录抓拍。这种处罚方式有效弥补了前两种的不足。附有LED屏提示功能的巡逻车既可以作为违法突出路段上的“固定电子眼”使用,也可在街上进行往返式巡逻,及时抓拍机动车的各类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这种流动的电子眼其更有效的警示震慑作用,大大减少了摄录车巡控区域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警部门提示,哈市包括各县(市)共有964个固定监控点位,148个流动监控点位。此外还有300台移动摄录车在各街路进行往返巡逻,驾驶人不应存有“选择性”违法的错误意识,而应通过摒弃各类交通陋习,督促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来避免被电子眼抓拍交通违法。
良好的驾车习惯是避免被电子眼抓拍的保证
据交警部门介绍,电子眼、测速仪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机动车超速行驶: 除了公路以外,市区快速路上也有测速设备,行驶过程中要在路口或沿线路段注意观察限速标志,同时区间测速的情况下路况均较为复杂,应及时发现各类安全提示标志,并严格遵守相应限速规定,避免交通事故发生。此外,切勿因防止超速被抓拍做出各类涉牌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通过定点和巡逻方式予以取缔,并做出上限记分处罚。
不按规定停车: 在火车站周边、校园门前、商圈中心的违停突出路段大都设置了高清探头,驾驶人应严格养成按标志、标线停车的习惯,杜绝因临时或长时间违停被处罚。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进入前一路口后可先通过下一路口的导向类信号灯寻找所对应的目标车道,或是按照前置导向箭头标线选择目标车道。后一种方式应做到与前车保持相应距离,便于及时发现路面标线。如发现进入错误导向车道,切勿临时压实线变道,否则会因违反标线被电子眼抓拍。
单行道逆行: 进入路口前应先注意观察是否有单行道禁入标志,如从沿线路段驶出,可从临近非机动车道的“黄色标线”分道线中,或是其他过往、停放车辆中发现正确通行方向。此外,如遇有其他禁止性标志和标线的,也应及时发现并认真遵守,防止违法被抓拍。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行经路口时,应保持与前车的距离,尤其是遇前方有大型客车、货车或其他车辆急速行驶时,更应控制好车速与距离,以防止闯信号灯或追尾情况发生。
违法掉头: 遇有中心线为单实线或双实线,或是路口有禁止掉头的标志或标线的路段严禁掉头。而应沿线寻找并选择允许掉头的路口或中心线为虚线的位置掉头。
越压网状线违反警告标线: 行经有网状线的区域时,遇前方车流通行缓慢时,应注意保持车距并观察路面的黄色网状线,避免因越压被抓拍。
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在不同路段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将做出相应不同处罚,如在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被抓拍可处以200元罚款,市区内多处路段也设有电子眼抓拍,提示驾驶人与其为应付特定路段的抓拍而临时系安全带,不如养成上车后就系好安全带的好习惯。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