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驾照”上线 不怕忘带驾照

29.07.2017  15:23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近日开通了手机微信申请“电子驾照”业务,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只需在冰城公安公众微信号上进行一系列流程及认证操作,即可快捷申请自己的“电子驾照”。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不仅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还要扣留机动车。开通“电子驾照”的市民,在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情况下可直接向执勤交警出示 “电子驾照”,交警可不对其做出处罚。

  申请过程

  1 账号注册 。登录冰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从微业务进入,点击“冰城公安政务”,点击交管业务,点选“电子驾照”板块,进行注册。

  2 上传资料 。包括身份证照片、驾驶证照片等。

  3 审核批准 。在向交警出示“电子驾照”时,登录冰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从微业务进入,点击“冰城公安政务”,点击交管业务,点选“电子驾照”板块,进入电子驾照页面,向交警出示即可。

  注意事项

  1  申请办理“电子驾照”业务仅限于已持有由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的驾驶人。

  2  申请“电子驾照”时,驾驶证状态应为正常,如驾驶证存在违法未处理、记满12分、扣留、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或是处以暂扣、被注销、被吊销状态的,则无法申请。

  3  电子驾照”仅限于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4  申请人注册用的手机号码与公安机关办理驾驶证业务登记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办理相关变更业务。

  5  上传的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一定是身份证的正面,如照片上的身份证为背面,则无法通过审核。

  6  上传的照片能够如实反映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各项基本信息,保证唯一性并清晰可见,照片内不能有其他物品。

  7  照片分辨率比例为1:1,大小控制在5MB以内。

  8  驾驶证如出现记满12分、扣留、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或是处以暂扣、被注销、被吊销状态的,电子驾照将无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