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走进电视台直播间 关注优化发展环境话题

09.08.2016  02:33

  8月7日9:30—10:30,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国军和14名干警,与市规划局、工商局一起走进齐齐哈尔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直播的互动谈话节目《关注沟通》直播间,以《我市打响新一轮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为题,共同关注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话题。

  在直播过程中,李国军等嘉宾介绍了围绕全市正在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本单位所采取具体措施。李国军与主持人重点交流了人民法院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的定位和作用,讲解了齐齐哈尔中院如何从司法建议的角度与企业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如何通过解决执行难问题营造社会诚信体系、为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各项举措,向社会展示了人民法院为我市的全面振兴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所做出不懈的努力。

  据悉,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大局,规范全市法院在服务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执法办案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全市发展法治环境的若干意见》。分为立案、审判、执行、责任追究四个部分,共30条,已于5月1日起施行。该《意见》有四大特点:一是突出服务宗旨,《意见》在立案、审判、执行阶段共规定了27条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诉讼服务、保护企业创新与诚信经营的相关规定;二是彰显法治原则,《意见》虽然是出于服务保障发展的目的,但是通篇凸显的是法治理念,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终极目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执行难、机械执法、财产保全不规范、不诚信经营、逃废银行债务等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四是强化问责追究,《意见》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对在优化全市发展法治环境中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和领导不力的,要严格追责、严厉惩处,凡是违法违纪办案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凡是因随意采取强制措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失职渎职责任,体现出齐齐哈尔中院对法院人员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