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业务培训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留守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5月23日、24日,我市召开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业务培训会。各区、县(市)民政局主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救助站长及部分乡镇民政助理9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杨桐从儿童福利工作发展历程、我国、我省及我市儿童福利发展现状、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等方面以及如何理顺儿童福利工作责任机制、加强儿童福利服务保障网络建设、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讲解,对工作中“儿童、未成年人、儿童福利、孤儿、困境儿童、感染儿童和留守儿童”等概念进行了解释,对儿童生存救助与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省救助总站科长杨猛从落实家庭首责、压实基层乡镇政府主责、明确政府托底职责、部门分工协作责任及倡导社会共同责任等内容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了解读。对排查工作中遇到的外出务工的父母离家的时间、地点的界定、往复务工时监护人责任状的续签、失学辍学、不在学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工作中民政部门应承担的“牵好头、建平台、兜好底”进行了阐述。会议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互动解答。市救助站对《民政部留守儿童数据采集软件》使用进行了培训。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同志就如何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强调:一是要争取领导重视儿童工作,借助上力开展工作。二是要发挥好儿童工作机制的作用,横向借部门的力开展工作。三是要确保留守儿童排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加强排查数据的审查力度和工作指导力度,向下借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的力开展工作。四是要做好留守儿童的兜底保障工作。要对专项行动工作摸排出的重点监护帮扶对象,落实好强制报告责任和临时监护责任。对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公安机关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的农村留守儿童,要指派专人负责临时监护照料,切实兜住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培训结束之后,市民政局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再次深入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来源: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