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防疫的关键点
1.选址、布局。养殖场、养殖小区的选址、布局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农民在自家进行饲养的,要尽可能做到居住生活区与饲养区分开,最好是建隔离墙将之分开。
2.技术人员。养殖场、养殖小区要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兽医技术人员,农民在自家进行饲养的,应聘请兽医人员,提高技术服务。
3.制度。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制定畜禽免疫、兽药饲料使用、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佩戴等制度,并保证制度落到实处。农民在自家进行饲养的,也要尽可能的制定、落到有关制度。
4.引种。养殖场、养殖小区引入种畜禽时,应经引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并取得原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切不可贪图便宜、方便,盲目引种。
5.门禁。出入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车辆、人员要进行登记,所有与饲养管理、防疫无关的人员(尤其是畜禽贩运人员)、物品禁止进入饲养区。
6.消毒。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做好大门口、生活区、饲养区、圈舍、人员、物品等消毒工作,及时清除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选择醛类、强碱、氯制剂类等合适的消毒药品,采取火焰、熏蒸、冲洗、消毒液清洗、喷洒、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对所有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人员进行彻底消毒。
7.免疫。养殖场、养殖小区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畜禽疫病要按国家规定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日常的预防性免疫,应根据当地疫病流行的情况,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按免疫程序进行。
8.兽药、疫苗使用。养殖场、养殖小区使用兽药、疫苗,要采购农业部批准使用的产品,并在兽医的指导下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向兽医反映,妥善处理。
9.无害化处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尸体、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要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可以选择深埋、焚烧或高温高压等方法,废弃饲料、粪便等可以采用发酵的方法进行处理。
10.养殖档案。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出入栏、兽药饲料使用、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
总之,要搞好畜禽养殖,防疫是生命线。只有把握好上述关键点,才能有效降低畜禽疫病发生风险,确保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真正使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