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保障服务

05.02.2020  15:3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落实保障措施构筑“绿色通道”,开辟救助渠道,切实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及医护人员、防疫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生活生产物资等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保障服务对象

  1.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正反面)的车辆;

  2.未持证但经核实属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应急物资的车辆。

  二、保障服务部门

  1.市、地内跨区、县运输服务保障沟通协调工作由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2.省内跨市、地运输服务保障沟通协调工作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

  3.跨省运输服务保障沟通协调工作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

  三、省内各地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络员:赫振宇,电话:13766976599。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联络员:胡良栋,电话:13945165009。

  齐齐哈尔市交警支队联络员:李冬,电话:18946290024。

  牡丹江市交警支队联络员:王宏伟,电话:13945306816。

  佳木斯市交警支队联络员:孙天佳,电话:18745467777。

  大庆市交警支队联络员:卢渴新,电话:18646699229。

  鸡西市交警支队联络员:刘文君,电话:13945807776。

  双鸭山市交警支队联络员:王洪兵,电话:13946665333。

  伊春市交警支队联络员:刘晓龙,电话:18445815505。

  七台河市交警支队联络员:郝屹,电话:15804648000。

  鹤岗市交警支队联络员:肖培鑫,电话:18404681617。

  绥化市交警支队联络员:曹文玉,电话:13904551399。

  黑河市交警支队联络员:高峰,电话:13304562188。

  大兴安岭地区交警支队联络员:陈曦彤,电话:13039936666。

  垦区交警支队联络员:高显春,电话:15046059085。

  林业交警支队联络员:郭强,电话:15504605000。

  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联络员:马德玉,电话:13945678987。

  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在通行时遇到问题的,可拨打上述电话获取帮助。为确保合理分配道路及检查站检疫资源,无关人员请勿拨打骚扰电话,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0年2月4日

  (采编:柳莹)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