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明日启动大病医保 自付费1万4以上就能用

31.08.2015  09:11

  哈尔滨日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9月1日哈尔滨市将正式启动覆盖全市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期自2015年1月1日开始。

   要交多少钱?

   个人暂不另行缴费

  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的结余部分划出,个人暂不另行缴费。

  本年度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30元。参保居民只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直接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

   什么时候能用?

   个人花到1万4

  今年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为1.4万元。为了减轻参保居民的个人负担,哈尔滨市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今年起付标准为1.4万元。

  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4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按比例予以报销。

   哪些病能用?

   不管什么病

  曾经的大病医保是有病种目录的,新执行的大病医保制度,报销范围无病种限制。

  在政策范围内,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只要超过起付标准即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无病种限制,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则,依据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予以报销。

   最高报多少?

   上不封顶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就医使用统筹基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费用,纳入规定的报销范围。分段报销,不设封顶线。

  报销比例为:

  起付线标准以上0-1万元,报销比例为50%;

  1万-15万元(含1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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