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省政府安委办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
26.11.2014 12:07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全国企业负责人写了一封公开信。公开信中指出,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生产经营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新《安全生产法》贯穿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这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必然要求。企业发展的潜力蕴含在员工之中。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因为它不仅关系着员工的生命安全,也连着众多家庭幸福,连着社会和谐安宁。
省政府安委办在《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中要求,全省各地要将公开信印发到本地所有企业负责人,并督促其遵法守规、履职尽责。要明确具体负责人,落实责任制,逐个企业落实,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各地要及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把公开信内容传达、告知到每一位企业员工,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全面增强法律意识。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全面播放、刊登公开信内容,掀起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热潮,营造全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把宣传落实公开信与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公开信落实到每个企业负责人、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工作作为打非治违专项督查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宣贯不力的,及时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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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11.2014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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