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1.8%到91.8%的跃升 黑龙江:狠抓业绩考评工作落实

13.09.2020  15:46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唐迈)“检察官业绩考评要从客观实际出发,积极贯彻新理念新要求,突出和立足监督质效,真正发挥好业绩考评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9月9日,在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专题工作会议上,该院检察长高继明强调。据了解,该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综合完成率从7月的61.8%到8月的91.8%,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步入快车道。

  为将业绩考评工作抓实抓细,黑龙江省检察院确定了13种主要业务类型94类具体业务、174项质量指标、124项效率指标及69项效果指标,并对计分规则进行统一,研究制定了《全省检察官业绩考评分数计算规则》和《办理案件(业务)效率计算公式示例》,形成《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到的200余条意见建议,逐项进行审核和修改完善。截至8月7日,该省165个检察院均制定了考评实施细则,并全部开展了模拟考评,并于9月4日前完成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的第一轮调整完善工作。

  在黑龙江省检察院的大力推动下,该省各级检察院迅速行动起来。佳木斯市检察院吸纳12名普通员额检察官作为业绩考评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让更多一线办案检察官直接参与业绩考评工作的前期制定和日常管理。齐齐哈尔市、县两级院统一采取对标自评、院内联评、全院统筹等方式,对检察官进行考评。林区分院把检察官业绩考评的内容逐项逐条融入到任务落实清单中,班子成员各自梳理分管条线存在问题、工作现状、推进措施,形成推进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清单。

  据介绍,下一步,黑龙江省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基层检察机关的实地调研和指导工作,共同研究和解决业绩考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