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监委留置“第一案”在哈开庭公开审理
“被省监委留置调查以来,这段时间我经常地反省、反思,自己从一个国家的公职人员走上犯罪道路,沦为阶下囚,我觉得自己愧对于组织对我多年的教育培养,愧对于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也对不起我的老师、朋友和家人,在此我也深深地认罪、悔罪、谢罪。”这是黑龙江省林业厅原厅长杨国亭6月14日的当庭忏悔。
当天上午,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省林业厅原厅长杨国亭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哈尔滨市林业局和所辖区林业系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接受了一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特殊警示教育。
2月7日,省监委成立后仅7天,即对杨国亭采取留置措施。作为省监委首次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而且杨国亭又具有非中共党员的身份,该案体现了监委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具有特殊意义,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经查,杨国亭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淡漠,隐匿违法所得,对抗组织调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超标准车辆并作为公务用车;违规要求下属单位将公款借与他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法处置国有财产;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4月9日,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决定给予杨国亭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3个多小时的庭审,清晰地反映出被告人从正厅级领导干部走向违法犯罪的过程。该案的公开审理,标志着我省监察体制改革由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迈出了坚实一步,也为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办理留置案积累了经验。
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亲眼目睹了昔日的领导、同事站在被告席上的痛苦,让旁听人员感受到极大触动。“这种‘零距离’‘全景式’的警示教育形式非常有针对性,很有震慑力,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哈尔滨市林业局副局长陈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