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合力监护、相伴成长”行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17.11.2016  11:35

图为黑龙江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新华网哈尔滨11月17日电(范业楠)16日下午,黑龙江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黑龙江省副省长孙永波出席会议,并强调农村留守儿童与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爱护。

  本次摸底排查对留守儿童定义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从总体规模看,黑龙江省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62310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51022人,占81.9%;由亲戚朋友监护的1606人,占2.6%;无人监护的3714人,占6%;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5968人,占9.5%。另外,15367人由(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或尚未登记户口。

  “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底开展,主要包括六项任务。第一,落实监护责任,各级公安、民政等部门和基层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留守儿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对暂时无法返家的、不具备或监护能力较差的,督促其及时指定合适人员代为监护。第二,落实强制报告责任,乡镇人民政府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无人监护等处于监护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第三,落实临时监护责任,公安机关对正处于无人监护、无监护能力状态,且暂时联系不上外出务工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就近送至其他近亲属、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第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采取措施,确保适龄的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第五,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为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第六,依法打击遗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