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如垠司机假借买家具诈骗30万 获刑三年六个月

15.04.2017  00:39

  日前,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盖如垠的专职司机马门启因犯诈骗罪,于 2017 年 3 月 6 日一审被黑龙江省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黑龙江省兴隆林区基层法院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布的马门启诈骗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马门启,男,1968 年 9 月 20 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黑龙江省人大机关服务中心司机。因涉嫌诈骗罪于 2016 年 3 月 4 日被兴隆林业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 4 月 8 日被兴隆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上述一审判决书还显示,马门启诈骗一案的案件来源系经中纪委移交至兴隆林业地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公诉机关指控,2008 年 1 月,被告人马门启在给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盖如垠当专职司机期间,因盖如垠新到哈尔滨市工作,政府给盖如垠新分了一套房子。马门启想给盖如垠购买家具,以此拉近与盖如垠的关系,但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便找到大庆个体经商的张某某。

  马门启称:领导家缺少家具,能否表示一下。张某某想通过马门启和盖如垠处好关系,以便日后得到盖如垠的帮助,即同意了马门启的提议。2008 年 5 月,张某某在马门启居住的哈尔滨市工程小区楼下,将 30 万元人民币交给了马门启。

  马门启收到 30 万元人民币后,并没有将 30 万元的相关情况告知盖如垠夫妇,也没有为盖如垠购买家具。而是将该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直至案发前,马门启一直向张某某隐瞒了上述资金的去向。

  2015 年 12 月 8 日,盖如垠落马被查,四天后,张某某向中纪委交代了盖如垠司机向其索要 30 万的线索。

  马门启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也向中纪委坦承,以给盖如垠买家具为名向张某某索要 30 万元现金,后将该款留作了自用。

  2016 年 9 月 12 日,马门启家属将 30 万元人民币返还给了张某某,并取得了张某某的谅解。

  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马门启辩称,其向张某某索要的 30 万元人民币,其中 10 万元左右用于给盖某某购买床垫、书柜,以及交水电取暖费等日常花销。

  证人盖如垠证言称,哈尔滨市房子的家具是周末和妻子周某某在月星家居、红旗家具城分别购买的,买家具就他们两个人去的,马门启不在场,他们也不知道马门启以其买家具的名义向张某某索要了 30 万元,买家具是其自己掏的钱。马门启没有给其买过家具,也没有给他拿过现金。

  马门启及其辩护人认为,其中 10 万多元用于给盖如垠购买家具及日常生活支出,不应计入诈骗数额内。

  但因没有证据证明,并结合证人盖如垠、周某某证言,黑龙江省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并未采纳马门启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