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综述

26.01.2016  07:18

  黑龙江日报记者 闫紫谦

  踏着“十三五”规划奏出的激昂旋律,我们阔步迈进2016年。回望2015年,深切地感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着力深化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稳步前行的步伐。

  在过去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发展新常态,展现履职新作为,强化务实创新,围绕全省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件、修改49件、废止3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5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项,作出决议决定2项,组织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7项,检查了14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5名,为促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五大规划”战略实施、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一组组数字的背后,铭刻着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拓创新的坚实足迹,记录着省人大常委会为推动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承载着全省人民的发展期待,激荡着龙江建设的铿锵足音。

   紧扣主题主线鼎力支持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这一年,每一次思考,都关系全省大局。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今天,依法治国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常委会立法工作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全省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努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主动适应建设法治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新要求,常委会制定了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明确了行政执法与监督的实施主体职责,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备案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执法人员不得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影响公正执法的各种情形,强化了人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职责。

  当“绿色”系列成为龙江最宝贵的财富,生态建设就成了守护财富的“保险箱”。为提升我省整体生态优势、促进生态旅游消费、推进绿色发展,常委会重新制定的湿地保护条例,着重破解谁都管谁又都不管的监管体制难题,明确了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了湿地红线、分级保护等制度,加大了对违法利用和破坏湿地行为的查处力度。

  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为加快我省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常委会制定了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针对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选址难、建设难、保护难等问题,确立了电信设施建设规划体系,规定了规范和支持电信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为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常委会制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旨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运用宪法思维、宪法理念处理问题,避免出现违宪行为;培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的忠诚,对法律的敬畏,增强行使权力的约束力。

  常委会还统筹抓好法规修改、废止和清理工作,及时废止和修改了53部地方法规。修改了民族教育条例和实施归侨侨眷保护法办法,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向教育部重新备案了我省高考加分改革方案,既落实了国家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又维护了我省考生权益。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首次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委托高校组织专家论证,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中有关鉴定备案问题进行评估,作出的结论获得了各方面认可。

  紧随国家深化改革脚步,紧随全省发展韵律,常委会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初次审议了农村扶贫开发、耕地保护两部法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