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被评为2013年度省直机关党政工作部门责任制优秀部门
6月5日,黑龙江省直属党政机关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有关通知,省委、省政府决定对91个省直机关党政工作部门进行表彰奖励,省公安厅被评为2013年度省直机关党政工作部门责任制优秀部门,在16个执法监督类部门中排名第三位,考评名次比往年有很大提升。这是自省公安厅于2008年度首次获得优秀部门称号后,连续第六年获此荣誉,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省公安厅和全省公安工作的充分肯定。对此,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欣然批示“多年坚持不懈奋斗,保持优秀档次不容易。真诚希望全体同志体会团结努力的重要意义”。
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深化“三位一体”工作思路,不断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牢牢掌控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不断加强治安整治和整体防控,充分显现了公共安全管理成果;不断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好发展、大发展;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提升了龙江公安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公安工作更好地融入大局、公安机关更好地融入社会、公安民警更好地融入人民,顽强拼搏,连续奋战,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五个龙江”建设、维护我省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省公安厅始终不渝地实践改革创新理念,大力倡导弘扬龙江公安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厅机关各单位在厅党委的领导下,按照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分工负责,狠抓落实,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服务大局,圆满完成了所承担的工作责任目标,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2014年,省公安厅机关各单位和广大民警职工要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继续深化“三位一体”工作思路、“三个融入”工作理念,紧扣改革主题,紧跟发展方向,紧贴稳定大局,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紧紧围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龙江建设;紧紧围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法治龙江建设;紧紧围绕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深入推进公安自身改革;紧紧围绕提升核心战斗力,深入推进公安机关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过硬公安队伍建设。推动厅直机关各项公安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新进步,奋力争创一流,实现龙江公安的大进步、快进步,为推进“五个龙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