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五企业环境违法被查扣 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12.05.2015  11:26

  黑龙江新闻网讯(吴殿峰 记者 王彦)近日,省环保部门对省内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这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以来,我省环保部门首次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扣押监管权力依法严惩环境污染行为。

  据了解,此5起环境违法处罚现都由当地环保部门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其中包括:双城市周家镇东安村石家铸造厂违法排放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当地环保部门查封该厂两处电闸等生产关键设施,实施期限为7日;阿城市亚沟镇建民采石场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当地环保部门查封该石场采石有关设备,实施期限为29日;佳木斯市汤正泉塑料粉碎厂违法向渗井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当地环保部门查封粉碎机一台及医疗塑料瓶五包,实施期限为30日;双鸭山市名轩浴池、矿务局机关浴池两家单位在禁烧区内使用燃煤锅炉的违法行为,当地环保部门分别查封了两家单位的燃煤锅炉,实施期限为30日。

  省环境监察局提出,今后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恶意违法、屡教不改、严重污染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严厉查处一起,使这些新的监管手段真正成为环保部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和督促排污者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强有力武器。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