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召开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会议

27.04.2016  16:54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4月21日,省农委召开了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会议,各市、县(市)、农垦渔业主管部门分管渔船检验工作的领导和渔船检验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农委副巡视员许文涛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省渔业船舶检验站站长于涛部署了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15年渔船检验工作成效明显。全省各级渔船检验机构在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切实发挥骨干作用,强化机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监管机制,使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全省共检验渔船1.3万艘,受检率达到98.6%,确保了渔船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技术条件。 

  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渔船检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省渔船检验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加快我省渔船检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我们要认真分析,找准我省渔船检验工作的切入点,以适应、引导我省渔船检验工作新常态。 

  会议要求,要谋划好“十三五”期间渔船检验工作。 一是 严格执行《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统一船舶检验标准 各级渔船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明确渔船检验工作程序,强化渔船检验监督管理。 二是 加快推进“三证合一”改革,规范全省渔业船舶数据和信息动态化管理。 要充分认识渔船“三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负责,建立渔政、船检机构协同配合的高效运转工作机制。 三是 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完善《黑龙江省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 积极深入基层,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调查研究,进一步修订好《办法》,统一我省渔船检验执法标准,为今后我省制订《黑龙江省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奠定基础。 四是 高渔业船舶检验监管能力,加大力度控制隐患排查。 抓好渔船更新改造工作,淘汰老、旧、木质和破坏资源严重的渔船,建设标准化、现代化、专业化渔船。 五是 加强渔船检验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切实加大检验基础装备、信息化和支撑体系等方面的投入。理顺市县两级渔船检验监管体制,实行监管、检验、执法“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