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25日举行
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哈尔滨举行。会议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5日至29日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胡世英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赵敏、孙永波、庞义华、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全体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海涛,副省长孙东生分别列席全体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情况和有关安排的汇报》。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通过后的议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的说明》,并通过了三个名单(草案)。通过后的三个名单(草案),分别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和表决。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通过后的报告(草稿),修改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名单。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符凤春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回顾本届常委会的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改革服务发展,围绕民生服务群众,围绕主体服务代表,依法履行职权,较好的发挥了职能作用,为促进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新龙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始终保持着饱满的政治热情,以高度的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圆满完成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在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在推动龙江民主法治建设实践上,向党、向全省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作者:谭湘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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