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3日召开
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3日至16日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修订草案)》《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双鸭山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鹤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有: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就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18年度全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关于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黑龙江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黑龙江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有:审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伊春市部分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伊春市部分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龙江振兴发展作贡献活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职议案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等的汇报。(作者:闫紫谦)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