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27日举行

20.01.2016  20:49

  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7日至31日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陈述涛分别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胡世英、庞义华、朱清文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孙尧、孙东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情况和有关安排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期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通过后的议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听取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并审议通过了名单草案;通过后的名单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述元等请求辞职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石时态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代理院长议案的说明》,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石时态为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杨汭、张常荣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议案〉的说明》,补选杨汭、张常荣为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时鹏远、刘杰、朱钧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石时态作的供职发言,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

  符凤春向石时态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首次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任职人员石时态、时鹏远、刘杰、朱钧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向宪法宣誓。(作者: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