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结束

14.06.2014  17:10

  黑龙江日报13日讯(宋立群 记者孙佳薇)1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哈尔滨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批准了《2014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期间举行了联组会议,对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主持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陈述涛、符凤春、隋凤富、胡世英、庞义华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于莎燕,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在听取修改情况的汇报后,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在听取审议结果的报告后,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按照法律规定,会后对代表资格变动情况予以公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省政府关于全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会议确定,上述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分别交由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名单。(编辑:石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