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哈尔滨结束

16.08.2014  16:34

      14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哈尔滨结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主持下午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陈述涛、符凤春、隋凤富、胡世英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孙尧,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久春、甄钢分别作的关于《省政府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继成作的关于《省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温一力作的关于《省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及决议(草案)》、《省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