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0日召开

11.10.2014  10:58

  1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日至23日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盖如垠主持会议,副主任符凤春、隋凤富、胡世英、庞义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修改稿、《龙凤山区域大气本底站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草案;审查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才流动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齐齐哈尔市防震减灾条例》;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农林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修订<黑龙江省耕地保养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内司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社区建设与管理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省“一府两院”等《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关于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关于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及决议决定的工作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省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审查情况的汇报和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农村公路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汇报。(作者: 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