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的报道

26.04.2016  09:37

   分组审议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闫紫谦)1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修改稿)》。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2年,我省率先在全国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了贯彻中央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部署,适应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形势,并把经过实践总结出的成熟经验制度化,重新制订条例非常必要。

  部分组成人员认为,农村致贫的原因复杂,困难繁多,实现全面脱贫,必须对扶贫开发对象做到精准确定。针对过去对扶贫对象指向不明确,扶贫针对性不强问题,条例应该明确乡镇政府责任和义务,严格认真摸清上报的贫困人口情况,认真落实扶贫开发规划和整村重大项目推进。对贫困人口应该分性别加以管理,监测男女贫困人口的现状和差异,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和需求,推动男女两性贫困人口共同脱贫,并将儿童纳入扶贫对象类别。

  部分组成人员建议,通过立法使扶贫起到激励的作用,不能“养懒”,还要建立起“罚懒”的机制,增强贫困地区的内生发展活力,正确处理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智力扶持和社会帮扶的关系。条例还应进一步强化对扶贫开发的资金管理,不得挪用、挤占扶贫开发资金。

   分组审议《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黑龙江日报报讯(记者闫紫谦)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是全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耕地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切实严格保护耕地,对于促进我省农业发展、推动我省绿色有机农业发展战略和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实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有着重要意义。

  部分组成人员认为,我省农民致富的最大亮点就是“原生态”、“有机产品”,保护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是打造亮点的必要条件。条例应在阻止耕地板结、沙漠化,鼓励使用有机肥,科学复垦土地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并更加细化我省有机农作物基地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推动我省有机农作物生产质量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树立我省独特的寒地黑土优势。

  部分组成人员建议,通过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促使耕地保护曲线上行。应安排能够实现耕地质量和数量改变的资金,加强政府资金投入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提升地力。要加入休耕机制,对剥离黑土层的土地进行重点保护,平衡好秸秆焚烧和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科学处理秸秆焚烧等问题。

   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黑龙江日报报讯(记者闫紫谦)2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着力建设带动作用大的节能减排项目。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节能减排项目。要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应用,组织实施一批实用性强、对产业链延伸有示范意义的技术推广工程。要积极整合各类科技资源,使节能减排技术供需双方对接到位。

  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适时研究出台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补贴政策,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的跟踪问效机制。要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合理确定电价,推进生物质发电企业发展。要统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实配套措施,保障设施正常运行。要落实责任目标,确保市县全部建成符合要求并规范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厂。要推广生活垃圾压缩式收转运方式,支持已建污水处理厂工艺提档升级。

  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加大淘汰小锅炉力度,减少黄标车、柴油车,发展公交电动车。要强化重点流域执法监管,畅通环境污染问题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

编辑: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