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工作,省厅于2015年11月20日下发了《关于提前办理2016年保障房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报卷的通知》,要求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准确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在2016年计划下达时将全部予以保障。为保证2016年保障房建设工期,对具备报批条件的,不受报送批次、用地数量限制,可以单独组卷报批,不占用省级批次计划,由省厅单列管理。 (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