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多点发力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03.11.2016  00:05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全省发展环境整治推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职能,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推动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权力标准目录。组织清理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了节能评估和企业债券发行初审中的资产评估、法律认证、财务审计、信用评级5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了核准项目编制申请报告和报国家核准项目编制申请报告2项中介服务事项。对全省77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逐一进行了梳理规范,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研究制定《省发展改革委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互联网+”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是不断完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督促市县用好平台,切实做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并联审批”,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完善部门和市县间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对审批工作监督。组织开展平台由1.0版本向2.0版本的升级工作,督促市县用好平台,实现了全省非涉密项目一律通过平台审批,并将重大项目库纳入平台建设,按月监测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平台已在线审批、核准、备案非涉密项目近6000个。

    三是抓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推广运用工作。 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PPP工作有序开展。印发《关于借鉴固安经验进一步做好园区PPP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学习经验做法,加快PPP项目实际操作。贯彻落实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PPP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全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库。积极做好PPP项目推介,在黑龙江日报、东北网等媒体上集中推介第一批PPP项目29个;会同省财政厅编印了《黑龙江省PPP项目选编(2016年第1、2辑)》,推介PPP项目88个。深化基础设施投资体制改革,抓好方正、宁安等县城改革和萝北县名山特色镇试点项目建设。

    四是鼓励社会资本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支持民营企业使用专项建设基金的若干措施(试行)》,有效缓解了民营企业在使用专项建设基金中遇到的工商登记注册、基金支付等实际困难。研究制定《黑龙江省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投资主体公开招标操作要点》,破除投资主体选择过程中的显性和隐性门槛。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政策支持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政策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