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建立服务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在黑龙江省全力推进优化发展环境背景下,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从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入手,建立了“一、三、五”服务制度,展现了“严”和“实”的工作作风。
据悉,年初以来,黑龙江省土地供应缓慢。全省供应建设用地总量仅为1813.7公顷,同比下降13.3%;全省有偿供应土地906.3公顷,土地出让收入45.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9.8%、62%。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措施,作为全省工作的重点,摆在了突出位置。围绕该省实际情况及工作重点,结合开展践行“三严三实”活动具体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保障稳定增长大局是全系统工作的中心,也是国土部门以实的标准、实的要求、实的措施谋事的根本着力点,明确工作重点是突出抓好高铁、水利、“一带一路”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房以及省市、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用矿保障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从强化土地利用管理入手,明确提出了七点要求:一要统一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领导讲话精神上来;二要从自身做起,担当起营造良好环境的责任;三要坚持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四要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效率;五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系统地做好服务工作;六在注自身形象,提升服务质量;七要落实好学习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为落实上述具体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建立“一、三、五”服务制度:“一”,即:对于各类审批事项,在现有规定完成时限的基础上,力争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对于需要补正的报件,要严格落实一次性告之制度,项目报件力争补正一次通过;对于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要尽量缩短办理时间,能够当日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力争当日事当日毕,并及时反馈工作完成情况。“三”,即:对于完成的每项工作都要进行“三查、三登记”,(自查、互查、专项查,登记受理和办结时间、登记工作内容、登记办理情况),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同时,对于基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市、县请示或咨询事项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原则上正确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五”,即:在执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时,要认真抓落实。对涉及重要事项需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要不拖、不推、不滞留,力争在五个工作日落实工作措施,或完成报告结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需要延期的,要向领导说明原因和理由,并集中力量及时办结。(采编: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