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圆满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

10.04.2018  12:27

      根据2016年7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合并、分立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按照《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要求,我省自2017年10月起开展了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2018年3月上旬完成了集中备案,全省共备案资产评估机构111户,其中:原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机构106 户,新增机构5户(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公告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发布。资产评估机构股东的基本信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