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序推进 同比增长70.5%

09.02.2015  10:25

  黑龙江新闻网讯(刘福军 刘鹏翔 记者 李播)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引导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效途径。截至去年年末,我省64个县(市)中已有58个县(市)开办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137.9亿元,同比增长70.5%;其中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抵押的贷款余额39.4亿元,同比增长达83%,为我省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据介绍,我省被人民银行总行确定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首批试点省份后,哈尔滨中心支行立即与有关部门联合组建了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随后,哈尔滨中心支行又会同省发改委,选取了肇东市、富锦市、克山县、依安县、哈尔滨市呼兰区和绥化市北林区等6个农业生产大县(区)作为试点,启动了“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哈尔滨中心支行先后会同黑龙江银监局、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为金融机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提供了政策指引。

  2013年,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克山、依安、方正等县进一步开展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的创新探索。2014年,哈尔滨中心支行又会同省金融办、省发改委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主体、抵押条件、抵押程序、权责划分和资产处置方式,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克山模式”、“肇东五里明模式”、“垦区农场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模式”、“联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模式”、“桦川金成模式”以及“农民+合作社+流转中心模式”等多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方式,为全面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了方法,积累了经验。

  在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的全力推动下,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开展,扩大了贷款抵押担保物的范围,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有效满足了农户贷款需求。截至去年年末,我省64个县(市)中已有58个县(市)开办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137.9亿元,同比增长70.5%。其中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抵押的贷款余额39.4亿元,同比增长达83%。国家开发银行、邮储银行,以及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均开办了此项业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现了金融机构与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对接,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缺少有效抵押担保无法直接获得贷款的问题,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截至目前,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分别发展到5.93万个和10.5万个,同比增长12.3%和4%,带动全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面积分别达到6507万亩和5971万亩,同比增长16.2%和17.1%。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