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外开店卖龙江绿色食品最高补助100万

25.09.2014  09:51

  记者昨天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即日起实施。在国内一线、二线城市建绿色食品旗舰店、连锁店等,有相应标准的补助金,最高补助100万。

  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用于推动我省绿色食品营销渠道建设。营销渠道建设主要包括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参展及主办展会、营销网络等。

  对达到相关标准,作为我省绿色食品综合性销售平台的旗舰店和连锁店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建成验收后拨付60%,次年正常营业的,年底前支付其余40%。一线城市旗舰店每店补助100万元;二线及其他城市旗舰店每店补助80万元;达到业绩门槛的每店补助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