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女性人民陪审员首次接受专题培训

30.09.2014  19:50

  为提升女性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理论素养、增长审判实务经验,更好地参与陪审工作,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2014年9月29日,省妇联举办了女性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班,来自全省13个市(地)、132个县(市、区)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培训,省妇联副巡视员白锦婵出席开班式,并做重要讲话。 

  白锦婵副巡视员立足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深刻阐述了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女性陪审员在参与审理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中具有的独特优势。她希望女性人民陪审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在陪审工作中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履职尽责的意识。要认真参与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增强司法权威。要站在习近平总书记“维护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要求高度,深刻认识陪审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意义,确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增进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增强司法与民众的互动等方面的作用,努力争当优秀人民陪审员。二是强化不断学习的意识。要注重学习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了解国家的法治动态,了解公布的案例和裁判文书并进行分析,注重向法官请教,虚心向合议庭学习,还要学习法院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等。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学习,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提升法学理论素养和审判实务经验,逐步具备一定的司法理念;不断提高执业服务意识、作风纪律观念和司法礼仪技能,提升在司法实践中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与丰富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新方法。三是强化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作为女性群体的一员,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性别意识,更多关注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准确把握和洞察妇女因性别原因在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中受到的特殊影响,  引导她们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在参与案件审理中更加关注她们的合理诉求,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审理每一起案件,将性别平等意识贯穿到审判的每一个环节,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不完全一致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更好地兼顾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既要做依法参加审判工作的公民代表,也要成为妇女利益的代言人,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妇女权益贡献一份力量。 

  近年来,省妇联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维护妇女权益“筑网行动”,县级以上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建立信访窗口、妇女维权合议庭、家暴“110”报警中心、家暴验伤中心、家暴庇护中心、妇女法律援助工作部和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组,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2013年召开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两年内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目标,省高院相应启动了倍增计划。为加强女性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作用,在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的同时,切实提高女性陪审员的比例,更加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今年8月,省妇联与省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女性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女性人民陪审员站在性别平等的视角,公正地发表意见,必将为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挥积极的作用。 

  此次培训班围绕法律基础知识,人民陪审员制度历史沿革、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法院审判中的适用以及民事案件诉讼程序、法律方法等审判实务以及妇女权益相关法律知识对女性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来自法院的法官和法学专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彩授课,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学员们纷纷表示很受教育,很受启发。通过学习,对新形势下人民陪审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也增强了作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长了审判业务知识,对审判实务有了更好的把握,为今后如何更好地运用相关法律维护妇女权益奠定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