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黑龙江 巾帼在行动:省妇联、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开展的第16年。为弘扬法治精神,普及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知识,3月13日上午,由省妇联、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办,哈尔滨市妇联承办的“建设法治黑龙江·巾帼在行动”暨“三八”妇女维权周模拟法庭活动在哈尔滨市商业大学法学院举办。省妇联主席刘睦终及班子成员出席此次活动,省妇联副主席郭砾出席会议并讲话。
郭砾指出,从2000年开始,省妇联、综治办、司法厅等有关部门每年在“三八”节前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目前已经走过了16个年头,成为妇女法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品牌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
郭砾强调,省妇联提出在全省开展“建设法治黑龙江·巾帼在行动”暨“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就是要面向妇女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郭砾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充分认识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社区的“妇女之家”等阵地和平台,组织开展接地气、重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妇女之家”,送到妇女身边;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媒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法治黑龙江·巾帼在行动”活动,为促进家庭和谐、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广大妇女都能在社会和家庭中发挥重要作用,不断提升自己和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合理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同时希望有更多的热心人士加入到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中来,为营造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良好社会氛围加油助力。
此次模拟法庭的审判长和审判员来自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陪审员由市妇联干部担任,审理一起涉及侵犯妇女权益的离婚纠纷案件。证人由省女检察官协会的工作人员担任、原告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由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律师担任,原告和被告由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担任。模拟法庭采用全仿真法庭审理的方式审判的这起离婚纠纷案件,现场精彩的指控陈述、有力的辩驳、庄严的宣判,使在场的每位参加者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为活动参加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同时,此次活动也增强了广大法律工作者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依法办案的法治理念和维护妇女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振了妇女工作者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信心,提升了法学院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性别意识。
会上,哈尔滨市商业大学副校长代表高等学校、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团体会员单位发言,真诚地表达了参与“建设法治黑龙江·巾帼在行动”活动的愿望和决心,充分展示了立足本职岗位、为建设法治黑龙江贡献力量的责任与担当。来自省综治办、司法厅的代表,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女律师协会、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成员,省妇联机关干部、哈尔滨市商业大学法学院学生及松北区居民共130余人参加了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