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省市已出台国资改革方案 黑龙江仍未公布

22.09.2014  10:55

  在新一轮改革的舞台上,国资、国企改革无疑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自2013年12月17日上海打响国资国企改革“第一枪”之后,截至2014年9月19日,已有上海、广州、北京、江苏等17个省市发布了地方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呈现“遍地开花”态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经过大量的数据和文件整理梳理后发现,地方改革意见主要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激励、分类监管等方面展开。

  目前,地方正在等待国家层面的改革意见出台。尽管方案尚未出台,但国务院国资委采取试点的方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六家央企已入选首批改革名单。

  与此同时,官方媒体近来一直在强调国有企业地位。9月12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光明日报同时刊登与混合所有制相关文章,强调坚持改革需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在改革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此外,人民日报还在近期刊发多篇国资改革相关文章,强调国有企业的地位。

  多位受访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地方国资改革还存在重复性高、可操作性不强和含金量不足的问题,尽管东部沿海和西南部改革较为积极,但部分地区仍然欠缺改革动力,部分省份处在产能过剩、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下,难以兼顾改革。此外,国家层面顶层设计迟迟未出,也为地方改革带来不确定性因素。

   地方意见:17省市已出台

  2013年12月17日,上海率先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打响地方国资改革第一枪。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截至发稿时,已有上海、甘肃、山东、江苏、云南、湖南、贵州、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北京、青海、广东、安徽十七省市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意见。此外,徐州、无锡、嘉兴、濮阳等地也公布了市级国资改革意见。

  此外,不少省份虽未明确发布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但已经展开国资改革进程。

  其中,陕西省已经印发了关于混合所有制和分类监管的《关于省属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两个文件,但省级层面的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仍未正式发布。

  河北省也已启动多项改革,河北国资委内部人士此前曾对媒体表示,河北省国资国企改革正在积极推进之中,河北省将对列入试点的省属国企分类实施混合所有制、董事会授权、改组改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股权激励四项改革试点。

  按照要求,河北省国资委要求其监管的二级企业要纳入股权多元化改革范围,确保两年至三年内完成70%以上二级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任务,各企业每年吸纳利用的社会资本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净资产规模的3%-5%。

  部分地区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已经呼之欲出,8月28日,广西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前往广西国资委调研。其要求,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改革路线图,学习借鉴外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广西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

  宁夏国资委也于8月召开党委会议,会议提出,在加强改革顶层设计方面,10月底前出台《关于深化宁夏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企业分类监管、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早在今年3月,黑龙江省国资委已组织人员起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国资管理体制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国资委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出资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不过目前仍未公布。

  中国企业改革研究院院长李锦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目前来看,沿海地区和西南地区国资改革相对活跃,而包括东三省在内的部分资源型大省或煤炭钢铁企业较多的省份,负担较重、产能过剩的现象较为严重,所以经济形势不太好,步子迈不开,改革形势相对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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