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击食药犯罪百余起 “春雷行动”重拳保“舌尖”安全

18.06.2016  12:34

  17日,记者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公安主题宣传日上获悉,年初以来,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春雷行动”百日会战,进一步遏制我省食品药品等犯罪态势,致力还百姓一个安全的药箱、一张放心的餐桌。百日会战中,全省各地市警方共立案168起,破案1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6人,涉案金额3482万元,共捣毁米、面、肉、奶、油等食品黑加工点64个。

  百日会战“春雷”震慑假药制售

  今年年初,省公安厅经济保卫总队获取了哈尔滨市呼兰、松北地区生产销售假药的信息,并将目标锁定为以宋某为首的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团伙。经工作,负责侦办此案的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走访,最终将这个团伙的人员、工厂及活动范围等信息一一掌握。专案组兵分几路,一举抓获犯罪团伙成员。经审讯,他们在网上购买3套生产假药的设备以及原料,同时在呼兰镇永兴村、长岭镇长岭村设立窝点,生产“头孢曲松钠”“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阿托伐他汀钙片”“氨酚伪麻美芬片”“硫酸氢氯吡格雷片”五种假药。至此,警方查获假药成品35万余盒,截获已销售的假药针剂5560盒,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涉案假药总价值4400余万元。目前,宋某等9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金钱的诱惑、暴利的驱使,让很多人泯灭良知,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双鸭山市的张某夫妻二人日前也因制售假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们制售的“东北消喘王”和“特效风湿骨刺灵”两种药品打着张氏祖传秘方的幌子,其实仅是购得空瓶,再贴上自己印制的商标及说明书的假药。2012年至今,张某二人已通过多种渠道将假药销往东北三省、安徽、贵州等10余省的30几个市县,销售量达到5万余瓶,非法获利125万余元。

  打假利剑直击重击食品安全

  “零容忍”是省公安厅经济保卫总队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明确态度。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犯罪,经济保卫总队矛头准、出手快、力度大、惩戒严,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案频率。

  4月初,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民警接到一超市老板举报,辖区内两名男子正通过非正常渠道疑似推销假盐。很快,民警就根据两人留下的联系方式追查到了铁锋区建东食品商店,并在店里发现了大小两种包装规格的“龙岩”食盐样品。经过盐业公司的专业检验,确认此盐是工业用盐,含有过量有害金属,对人体危害极大。

  案情重大,齐齐哈尔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很快就在齐齐哈尔建华区的一处库房内挖出了假盐生产加工窝点。5月24日10时,民警将正在生产加工假冒食用盐的犯罪嫌疑人沙某等四人抓获,当场查扣待加工工业用盐35吨、加工好的假冒食用盐4吨。沙某交代,这个团伙从辽宁省大连市购入工业盐原料及外包装袋,自2016年4月初加工、销售假冒食用盐至今,已非法获利2万余元。

  三种方式举报食品药品犯罪

  百日会战,战果颇丰。打假利剑,剑气如虹。1月16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破获王某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120余万元;1月18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破获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涉案金额270余万元。年初至今,全省共立案168起,其中,伪劣食品药品类24起,占比14.2%;有毒有害食品类32起,占比19%;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类18起,占比10.7%。假药类66起,占比39.3%;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类8起,占比4%;其他类20起,占比11.9%。这些数字,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我省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过程中快速行动、重拳出击的决心和力度。此外,为扩大打击范围,省公安厅经济保卫总队还在龙警网上开辟了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等犯罪举报平台、注册并开通微信公众号“经保热线”、设立0451—82696825举报电话,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以上三种途径随时提供举报线索。(作者:刘继滨 刘雪晴 米娜)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