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决议

28.01.2018  13:51

(2018年1月27日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至27日在哈尔滨举行。

  会议听取学习了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的讲话;审议通过了杜宇新同志代表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宫晶堃同志代表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委员们列席了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对报告均表示赞同。大会选举产生了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议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展现了广大政协委员意气风发的精神风貌和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充分肯定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的工作。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十一届省政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共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较好发挥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

  会议认为,推动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政协工作纳入省委的领导之下;必须坚持聚焦中心任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精心选择协商议题,扎实组织协商活动,积极推动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履职为民作为政协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助推民生改善;必须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互相尊重、体谅包容,商以求同、协以成事,不断增强人民政协的生机与活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和事业需要,扩大协商领域、丰富协商内容、完善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须坚持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尊重委员特点、提高委员素质、发挥委员作用,加强和改善对委员的服务和管理,为广大政协委员发挥才智、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时期。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要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领导下,更加积极主动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夯实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扎实有效地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献计出力;紧密联系委员和群众,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于履职尽责之中;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协工作创新发展;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委员队伍和机关队伍,提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履职能力,谱写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的新篇章。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贡献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