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疫情防控第四十九场新闻发布会 4月以来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8万户

25.04.2020  18:31

  2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四十九场“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系列新闻发布会,重点围绕黑龙江统筹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关情况向公众作介绍。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忠民、省税务局总审计师孟繁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介绍了我省有关疫情的最新进展,并回答了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4月以来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8万户

  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忠民介绍,疫情对市场主体增量的影响逐渐减弱,止跌回升的趋势开始显现。4月1日至4月23日,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8万户,同比增长0.5%。

  疫情发生以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制定应对疫情支持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20条措施,联合8个中省直部门出台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持续发展的18条措施,帮助市场主体降本减负,应对疫情冲击,尽快复工复产。同时,积极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地落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省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各项改革举措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据统计,截至4月23日,全省实有市场主体发展到251.58万户,同比增长8.3%。4月1日至4月23日,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8万户,同比增长0.5%。其中新登记企业7827户,同比增长7.3%,基本恢复至疫情前状态。

  此外,针对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和急缺物资生产经营主体,省市场监管局进行应急审批,加速办理34家企业172个防疫产品的商品条码。在保供稳价、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同时,对稳住企业、稳住岗位、稳住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个体工商户复业吸纳就业263.79万人

  我省相关部门压实落靠责任,合力攻坚,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持续发展。截至4月17日,全省已摸排到的个体工商户中恢复营业136.25万户,恢复营业率达86.08%,吸纳就业263.79万人。这是记者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省市场监管局联合8个中省直部门制定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持续发展的18条措施,指导帮助市场主体在做好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同时,各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联动纾困机制,帮助个体工商户渡难关、稳经营。据不完全统计,政策期内,预计为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580.08万元。为110户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社保费169.3万元;统一下调个体工商户定额减征税款1969.92万元;协调金融机构延期偿还贷款本金3.11亿元,延期支付贷款利息1986万元,提供贷款担保额度1.63亿元;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鼓励经营者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为电商从业人员免费提供一个月在线电商培训服务;制定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7条措施,并督促指导各地细化对其他经营性用房租金减免政策,取得初步成效。

  税务部门出实招推动复工复产复市

  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税务局总审计师孟繁东介绍省税务部门在支持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复市方面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介绍了在“六保”特别是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方面发挥的作用。

  孟繁东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4批20项税费优惠政策;我省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若干税费优惠政策。一是阶段性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在国家授权范围内,阶段性顶格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费;三是阶段性减征企业医疗保险费。

  疫情期间,省税务部门第一时间将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梳理为减免、扣除、退税、服务等四大类,及时编制发布了政策指引,对政策适用主体、优惠内容、操作流程进行全景式介绍,并通过权威媒体、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两微一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广泛开展宣传,最大限度地便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查找、使用,及时兑现政策“红包”。详情可登录黑龙江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了解。

  税务部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省税务部门在疫情发生以来出台了众多惠企惠民政策,如何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企业和群众及时享受政策?在第四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上,省税务局总审计师孟繁东介绍了税务部门主要采取的措施。

  孟繁东说,一是在宣传辅导上形成“组合拳”,广泛宣传“全覆盖”。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两微一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发布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辅导“在线答”、提示告知“点对点”。二是在办税服务上推行“五个办”。为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更加便利快捷地享受政策,省税务局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24项80条便利办税措施。三是在纾困解难上聚焦“微循环”。一方面,省税务部门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复产复工中遇到的产购销问题;另一方面,大力推进“银税互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征集纳税人复工复产诉求1.6万项,其中涉及原材料供应诉求379项,已帮助纳税人解决近50项,签订采购合同金额超过1.2亿元。

  防疫期间,急重症患者或孕产妇怎么办?

  生命至上绿色通道

  当前,我省正在全面排查院感隐患,要求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患者入院前都要进行核酸检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满足群众正常诊疗需求,特别是对于需要抢救的急重症患者或孕产妇怎么办?24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疫情防控第四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

  统筹疫情防控与正常诊疗关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疗机构开展正常诊疗活动和抓好疫情防控是常态化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生命至上”的工作要求,明确救治患者是医疗机构的天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停诊、停科,严禁拒诊。

  大力倡导网上预约诊疗。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非急诊预约挂号,推行分级诊疗、远程医疗和网上诊疗,坚持预约优先,加大宣传引导,鼓励患者分时段预约、错峰就医,或在线问诊、就医、开方、付费,药物快递到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要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维护门(急)诊就医秩序。医疗机构要优化就医流程,科学分流、分散安置就医等待患者,有序组织患者就诊。坚持“一医一患一诊室”要求,做好接诊前后医患手消和诊室环境定期通风消毒。

  做好接诊医护防护。医疗机构要储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指导和督促其坚持标准防护,对于特殊科室(呼吸、口腔、眼科、耳鼻喉、腔镜等)开展风险等级高的诊疗和操作时,实施额外防护。

  加强急诊急救患者收治。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职责定位,落实首诊负责制要求,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落实特殊患者诊治措施。医疗机构要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实行长处方管理制度,恶性肿瘤、血液病、肾病透析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患者及终末期定期住院治疗患者,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直接收治入院。

  继续大力提升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三级以上及县域医疗机构,要大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实现院内检测。同时,落实核酸检测结果互认要求,满足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及其他人群健康需求。

  推行免责条款。对于遵循诊疗规范、落实疫情期间诊疗活动各项要求、严格执行诊疗流程、科学组织诊疗行为、正常穿戴防护用品,因其他客观因素造成感染的医务人员,落实容错机制,不予追究责任,尤其是对急诊急救和孕产妇分娩救治中为抢救患者生命,来不及完善各种检查而出现的问题予以免责。(作者:王彦 孙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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