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学生下水玩耍必须有家长陪同

10.07.2014  12:14

昨天,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学生遇到溺水情况时及时呼救、报警,不提倡没有救护能力的同学盲目施救,防止发生连带事故。

今年暑期以来,我省发生了几起学生意外溺水身亡事故。今年6月15日,黑龙江工程学院2011级交通专业2名学生私自到松花江边野浴,不幸溺水身亡。6月22日,大兴安岭行署呼玛县黑龙江段、呼玛河接连发生两起学生溺水事故,其中6名学生溺水身亡、1名失踪。

紧急通知中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教育。其中,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尤其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不要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要求学生遇到溺水情况时及时呼救、报警,不提倡没有救护能力的同学盲目施救,防止发生连带事故。

同时,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致家长一封信》、与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家长的监管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强调学生郊游或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严禁学生单独到野外水域游玩。

另外,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强对易溺水危险区域的管控,采取设立警示牌、加强重点时段巡查等多种手段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来源: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