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公布“八个严禁”
28.04.2018 17:38
本文来源: 检察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五、严禁公款旅游或者利用职务影响免费游览参观;
六、严禁公款吃喝或者违规接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2018年4月28日
本文来源: 检察
28.04.2018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