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省司法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讲话。朱丹钰摄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讲话。朱丹钰 摄
会议现场。朱丹钰 摄
9月29日下午,省法院和省司法厅第一次院厅联席会议在省法院召开,围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8个议题进行了讨论协商,标志着院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共同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在哈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司法厅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议题分别进行发言。
省法院和省司法厅建立院厅联席会议制度,旨在搭建法院与司法行政系统更高层次的合作平台,深化拓展互动协作新领域新模式,实现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石时态在讲话中强调,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既是为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又是为了满足新时代对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院厅要加强沟通联系,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力推进法治建设,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振兴发展。省法院要对此次联席会议形成完整的会议纪要,推动指导下一步工作。对省司法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解决的要立即解决、立行立改。要深化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梳理问题形成共识,解决院厅在工作上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协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联席会议制度功能有效发挥,强化责任落实,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和日常协作机制,在出成果见成效上下功夫,为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赵金成在讲话中指出,此次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创新性,会后省司法厅将抓好落实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定期了解、听取此次联席会议所讨论相关问题的进展情况,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为院厅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司法业务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依法治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