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出租车改革方案11月前出台

21.09.2016  17:11

  将重点研究价格机制、“份子钱”、网约车准入条件、市场准入管理等方面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我省各地将全面摸清本地区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的基本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对运力数量调控、经营权制度、价格机制、“份子钱”、网约车准入条件、市场准入管理和市场监管等重点问题深入研究,在11月1日前完成改革方案或实施细则的出台工作。这是记者从省政府20日召开的全省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目前,国家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和重大政策已经确定。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尽快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特别是网约车管理属于跨界服务,涉及的部门和领域较多,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打好“组合拳”。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督促,及时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指导各地完善改革措施,做好注册地在我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的审核认定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资格准入、违法犯罪记录审查、车辆登记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重点群体的稳控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网信部门要做好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管控及网络安全工作。商务、工商、质监、通信、网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对涉及出租汽车改革的价格管理、信息和网络安全、劳动合同、网约车报废政策等重点工作,尽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履职尽责,全力配合做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副省长胡亚枫出席会议并讲话。(作者:陈晓光 狄婕)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