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改为每月一次

07.05.2020  11:02

  近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了方便省直医保有特殊疾病参保人员的认定需求,省直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时间由原来的每季度一次改为每月一次。

  据了解,认定流程为:参保人员或医保代办员到省医保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登记或拨打电话87130114进行电话登记。登记完成后,省医保服务中心将于认定工作开展前电话通知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通知需认定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携带与认定疾病相关的近三年的任意一次病例到相关认定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疾病认定。

  认定工作结束后,省医保服务中心将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可通过单位进行查询或拨打87130114电话查询。(作者:王莹)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