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省级层面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全面完成

22.12.2015  10:15

  今年初,经省政府同意,按照“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供求关系、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每2年至3年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调整一次,经市(地)政府(行署)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的规定,省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抓紧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备案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政府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已超过规定年限的,按要求尽快调整修定,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好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按照年度计划,目前已完成省级层面的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耕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