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采取应急措施解决建三江区域内
农民水稻水分高储存难问题
今年我省粮食收获期间,受极端天气影响,农垦建三江分局及区域内的富锦、同江、抚远等县(市)水稻田间土壤含水量饱和、地表有不同程度明水,农民水稻收割难、收割后运出难、运出后降水难、保管难,坏粮情况随时可能发生。
针对这种情况,省粮食局想农民之所想,解农民之所急,为在丰收之年减少农民损失、增加卖粮收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10月19日,会同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农发行召开今年秋粮收购第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利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场地、设施和保管条件,在上述重灾区域内采取政策性粮食收购前的过渡措施,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代收、代烘、代储业务。一是由农垦建三江分局代表农户,富锦、同江、抚远市县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或农村专业合作社代表农民为委托方,由承担过政策性粮收购的国有粮库为受托方,双方签订代收、代烘、代储“三代合同”。二是委托入库的粮食暂不结算,粮权属委托方,受托方先为农民进行整理、晾晒、烘干并临时储存,待我省启动政策性粮收购时,如委托方同意,双方按照政策性粮收购的质价政策及有关规定,由农发行提供政策性贷款进行粮款结算;如委托方不同意,由受托方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相应等级和数量的粮食。其目的是解决农户及农民暂时存粮无场地、降水能力差、保管难度大的当务之急,为农民排忧解难,减少损失,增加收入。
为落实好此项工作,10月22日,省粮食局在建三江召开现场会议,就开展“三代”业务进行全面部署,10月25日全面启动收购。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农发行、省农垦总局及富锦、同江、抚远县(市)政府也参加了会议。省粮食局胡东胜局长在会上要求各级粮食部门和区域内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全面做好“三代”业务服务工作。要在收购工作中严格执行合同,坚决做到不坑农害农、不侵占农民利益;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做到随送随收,为送粮农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