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8〕85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高等院校:
根据《黑龙江省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13〕2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和省级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资助
(一)对象和使用方向
资助对象重点是围绕我省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特别是在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以及“五头五尾”建设中承担重要项目任务,或促进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产业发展发挥突出作用,以及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取得突出成绩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小型实验设备和图书室专业图书的购置。
(二)数量和额度
今年拟资助17个左右省级梯队,其中拟资助30万元2个、20万元4个、10万元11个。若申报数量不足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三个档次资助数量予以适当调剂。
(三)申报条件
1.有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对直接从事经济领域、科技创新研究的梯队予以适当倾斜;
2.设备、资料急需更新、增置,且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经资助后,科研条件可明显改善。
二、省级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资助
(一)对象和使用方向
资助对象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资助经费用于后备带头人出版论著、进行学术交流、培训研修和科研创新等。
(二)数量和额度
拟资助85人左右,其中拟资助5万元20人、3万元30人、1万元35人。若申报数量不足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三个档次资助数量予以适当调剂。
(三)申报条件
1.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2.主持的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对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以及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产业的重大科研自选项目予以倾斜。
三、申报材料
(一)主管单位推荐公函一式2份。要具体说明组织选拔推荐的程序、方法,在本单位、本地区的公示情况,推荐的主要理由及意见。来函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电话,以及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和账号)。
(二)申请基础设施资助需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后备带头人资助需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三)梯队或后备带头人获得的科研成果、在研项目以及出版论著、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
(四)装订要求:上述申报材料按A4规格上报(附电子版),共2份。第1份,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申报材料目录,然后将(一)(二)和(三)中材料内容各一份依顺序胶装成册(含佐证材料复印件)。第2份,将附件1或附件2单独胶装7册。申报材料请自留底稿。
(五)申请基础设施资助、后备带头人资助分别准备6分钟、4分钟答辩汇报材料(PPT形式)用于评审时使用,内容包括:拟解决关键问题、条件保障、资金用途、获得资助后拟取得的成效等。
四、申报程序、指标、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程序。申报对象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由各市(地)人社局或中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二)申报指标。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资助可按照实际需求申报;基础设施资助高等院校限报1个,其他主管单位限报2个。已获得过资助的省级梯队和后备带头人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25日—7月1日。网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或 http://www.hljzwzx.gov.cn/ 。网上申报进入界面后点击“人社厅”,搜索“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资助”或“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然后点击“在线申办”进行申报。
(2)现场复核时间为7月2日—6日。
五、有关要求
各市(地)、中省直各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真实一致。论文类原件审核由主管单位把关,其中涉及SCI、EI、ISTP、CSSCI的论文只需提供加盖检索公章的目录即可,原件省厅将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主管单位当年度各项申报资格,并视情况在全省给予通报。
联系单位: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张亚民,曲 楠。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
电 话:0451-87130140,0451-87130139。
技术支持:刘老师,0451-58976520。
地 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省人社厅1416室。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申请表.doc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